我市贫困残疾人子女上大学每年补贴1000元 我市贫困残疾人子女上大学每年补贴1000元 近日从市残联得知,我市扶残助学范围扩大,贫困家庭(含低保家庭和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.5倍以内的家庭)中父、母(或直接抚养人)是残疾人的健全子女大学生也可享受政府资助。 此前,我市只对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(含远程教育)、特殊教育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(含普通高中、中专、职业高中和技校)的残疾大、中学生,因本地条件限制而在外地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盲生进行资助,而一些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健全子女却不能享受这一政策。为了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入学的经济困难,我市出台新规定,对全日制大专以上高等学校的残疾学生和贫困家庭中父、母(或直接抚养人)是残疾人的大学生,每人每学年补贴1000元;贫困家庭的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补贴1500元。高中阶段的残疾学生按义务教育减免标准凭学校收据予以报销;贫困家庭中父、母(或直接抚养人)是残疾人的高中学生每人每学年补贴600元。在外地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的盲生每人每学年补贴2000元,贫困家庭的盲生每人每学年增加1000元。此外,我市还将给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奖励:在本市参加江苏省自学考试的残疾学生,每合格一门奖励100元;取得毕业证书后再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。在本市各类成人高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凭毕业证一次性可获得奖励2000元。并对资助和奖励的对象实行动态管理,受助、受奖对象一旦毕业或肄业、退学及被学校开除后,资助金会停发。在校的重度残疾人不同时享受生活救助金。 新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执行,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在2008年暑期按新标准兑现有关补贴和资助。(记者于丽雯)贫困残疾子女上大学每年补贴千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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